GB 14591-1993是我國針對水處理劑聚合硫酸鐵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由原化學工業部提出,全國化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該標準自1994年6月1日起實施,規范了聚合硫酸鐵產品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適用于飲用水處理和廢水處理用聚合硫酸鐵的生產與質量控制。
產品分類與指標要求
1. 產品分類
按形態分為液體(I型)和固體(II型)兩類
按用途分為飲用水處理級(A類)和工業廢水處理級(B類)
2. 關鍵技術指標
(1)理化指標:
全鐵含量:液體≥11.0%,固體≥19.0%
鹽基度:8.0-16.0%
密度(20℃):液體≥1.45g/cm3
不溶物含量:液體≤0.5%,固體≤1.5%
(2)衛生指標(A類專用):
砷(As)≤0.0005%
鉛(Pb)≤0.001%
鎘(Cd)≤0.0002%
試驗方法規范
標準規定了詳細的檢測方法:
1. 全鐵測定:重鉻酸鉀滴定法(GB/T 14591附錄A)
2. 鹽基度測定:氫氧化鈉滴定法(GB/T 14591附錄B)
3. 重金屬檢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4. 密度測定:比重計法(20±1℃條件下)
質量驗收規則
1. 抽樣方案
每批產品按5%隨機取樣,最少不少于3桶(袋)
混合樣品量不少于500g(液體)或300g(固體)
2. 判定規則
關鍵指標(全鐵、鹽基度)任一不合格即判整批不合格
次要指標允許復檢一次
3. 包裝要求
液體產品用聚乙烯塑料桶包裝,凈重25kg/桶
固體產品用內塑外編袋包裝,凈重25kg/袋
需標明"腐蝕性物品"標志
應用技術要求
1. 儲存條件
液體產品保質期6個月,避免陽光直射
固體產品防潮儲存,保質期12個月
2. 使用規范
飲用水處理推薦投加量10-50mg/L
工業廢水處理根據水質調整(通常50-200mg/L)
標準實施意義
1. 質量保障:統一了產品技術門檻,確保水處理效果
2. 安全控制:嚴格的重金屬指標保障飲用水安全
3. 行業發展:促進生產工藝標準化,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現行有效性說明
(注:該標準已被GB/T 14591-2016替代,但部分老企業仍沿用1993版指標。現行2016版主要調整了鹽基度范圍(9-14%),增加了汞指標要求,并更新了檢測方法。)
本標準的制定實施,為我國水處理行業提供了重要的技術依據,對保障飲用水安全、提高污水處理效果發揮了重要作用。企業在實際應用中應注意結合新版標準要求,持續優化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