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涉疫污水安全處置的監督管理,守牢安全防范底線,市生態環境局伊濱分局和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伊濱大隊早部署、早謀劃、早行動,對疫情期間集中隔離醫院、集中隔離點、轄區醫療衛生機構、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消毒等開展專項監督管理。
加強涉疫單位排查,有序開展日常檢查。在前期掌握涉疫單位的基礎上,再次全面對轄區內集中隔離醫院、醫療衛生機構和相關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涉疫污水處理處置情況排查,掌握涉疫污水處置等相關情況。同時,及時購置防護服、口罩等應急儲備物資,應對疫情突發情況,確保拉得出、沖得上、打的贏。
幫扶指導檢查,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加強疫情期間執法監管,對涉疫單位的污水處理設施、余氯指標的變化、污泥的處置、污水處理應急情況、應對措施等內容進行指導幫扶,確保污水出水水質達標,污泥得到安全有效處置,降低疫情期間環境污染源。
常態化執法巡查,查漏補缺筑牢防線。自疫情以來,伊濱分局和大隊按照每日調度檢查轄區內涉疫單位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消毒及廢水排放情況,詳細查看運行臺賬、監測和加藥記錄,指導其嚴格落實各項環境管理要求,強化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做好消毒劑應急貯備,確保設施正常運行,廢水穩定達標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