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8978-1996代替GB8978-88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 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法》,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建設的發展,特制定本標準。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主題內容
本標準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規定了69種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排放管理。按照國家綜合排放標準與國家行業排成你準不交叉執行的原則,造紙工業執行《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544-92)》,船舶執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GB3552- 83)》,船舶工業執行《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6-84)》,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執行《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準(GB4914-85)8,紡織染整工業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 -92)》,肉類加工工業執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457-92)》,合成氨工業執行《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CB13458 -92)》 ,鋼鐵工業執行《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456 -92)》,航天推進劑使用執行《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374-93)》,兵器工業執行《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470.1~14470.3- 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業執行《磷肥I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5580- -95)》,燒堿、聚氯乙烯工業執行《燒堿、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執行本標準。
1.3本標準頒布后,新增加國家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行業,按其適用范圍執行相應的國家水污染物行業標準,不再執行本標準。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
GB3097- 82海水水質標準
GB3838- -88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
GB8703- 88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
GB8703- 88輻射防護規定
3定義
3.1污水:指在生產與生活活動中排放的水的總稱。
3.2排水量: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用于工藝生產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間接冷卻水、廠區鍋爐、電站排水。
3.3一切排污單位:指本標準適用范圍所包括的-切排污單位。
3.4其他排污單位:指在某- *控制項目中, 除所列行業外的一- 切排污單位。
4技術內容
4.1標準分級
4.1.1排入GB3831II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準。
4.1.2排入GB 3838中IV、V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準。
4.1.3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準。
4.1.4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 1.1和4.1.2的規定。
4. 1. 5GB3838中1、II類水域和II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準。
4.2標準值
4.2.1本標準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
4.2.1.1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準要求(采礦行業的尾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4.2.1.2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準要求。
完整版pdf下載: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